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党建工作,充分发挥基层党委(党总支)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、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考核评价对象
必威党总支、教师党支部、学生党支部。
二、考核评价原则
(一)突出党建与紧扣中心相结合。实行党建和中心工作联动式评价,把抓党建推动本部门、单位中心工作、引领保障各项任务完成的情况纳入考评内容。
(二)分类评价与差异考核相结合。根据不同特点,从工作性质、内容、职能等出发,分别制定不同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,体现区分度,有针对性地进行考评。
(三)注重实效与简便易行相结合。按照内容全面、导向清晰、指标明确的具体要求,定数量、定清单、定分值,务求考出质量、考出实效;在充分考虑各个支部的工作任务的基础上,精炼考评指标,简化工作程序,方便长期操作。
(四)规范建设和引领发展相结合。党建考核指标设置一方面强化日常工作中的规范性,同时也引导基层党组织高质量开展党建工作。
三、考核评价内容
重点考核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、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。其中,对党支部的考核主要围绕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、政治把关作用到位、思想政治工作到位、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、推动改革发展到位、特色工作等六个方面制定考核指标,满分为100 分;对机关党委各支部的考核主要围绕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党员有力,组织凝聚、宣传服务师生有力和特色工作等六个方面制定考核指标,满分为100 分;同时均设置加分项目和负面清单项。
四、考核评价方式
党建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由必威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,一般在每年年底集中开展。主要包括党支部自我评价、院系考核和结果公示。
1.自我评价。各党支部每年度对本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,对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自评分数,同时对照考核评价指标建立党建工作档案。
2.学校考核。每年12 月,由必威党总支牵头,会同院系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专班,进行实际考评。考核组对照考核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,采取现场查阅党建工作档案、谈话等方式,逐项进行考核检查,按评分标准计分,评定分数并形成检查报告。
3.结果公示。各支部汇总考核情况,上报党总支研究,确定考核结果。考核结果在院系范围内公示。
五、考核评价结果等次及运用
(一)考评结果等次
考核结果分为“优”“良”“差”三个等次。其中“优”等次考核得分不低于90 分。党建考核成绩在60 分以下或者有负面清单中对应情况的,考核结果为“差”。
(二)考评结果运用
1.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。党建考核结果未达到“优”等次的,部门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;党建考核结果为“差”的,部门班子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,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等次。
2.考核结果为“差”等次的党支部,必威党总支要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,整改不到位的,将对党支部进行通报;问题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。
六、工作要求
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抓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,高度重视、正确对待考核评价工作,把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纳入各部门、单位重点工作,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,加强工作统筹,坚持实事求是,注重资料积累,不弄虚作假。各考评工作组成员要增强责任意识,严格按照考评程序和考评办法,对被考核党组织进行全面、客观、公正地评价。
本办法由必威党总支负责解释,试行期一年。
必威党总支